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永定县教育城域网的服务对象为下属学校、教职员工及在校学生。接入校园网的所有用户必须遵守下列守则:
一、自觉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、法规和教育局制定的《永定县中小学校(幼儿园)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暂行规定》等相关管理制度,并自觉接受网络管理部门的行政管理和技术监督。
二、不得在网上从事危害国家安全、泄露党和国家及教育系统秘密的违法犯罪活动,不制作、不查阅、不复制、不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及社会公德的信息和淫秽色情信息。
三、不得利用网络发布恶意的、污秽的、向他人挑衅的信息。
四、不得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、破坏网络资源和网络设备的活动。
五、不得在网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,不散布计算机病毒,不以“黑客”行为攻击网络,不以非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,不向他人提供IP地址、计算机帐号和电子信箱。
六、用户应正确使用自己的帐号,妥善保管自己的密码,并定期更改。对于以该帐号的名义所发生的一切行为,使用该帐号的用户应承担全部责任。若出现密码丢失或泄露的情况,请及时与教育城域网网管中心联系。
七、不得利用校园网从事商业和其它任何盈利性质的活动。
八、网络上所有资源的使用应遵守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规定。
九、有义务向网络管理部门报告任何违反用户守则的行为。
十、按时交纳网络各项费用。对拖欠上网费用者,逾期网络运营商将有权停止其上网帐号(如开通,须重新办理手续)。由于用户计算机设备自身原因(如有后门程序、病毒等)产生的非正常网络流量,所产生的费用由用户自行负责。
十一、用户在使用计算机网络过程中若遇到的问题,凡由网络因素引起的,由教育城域网网管中心解决。但对一切由非网络因素引起的软、硬件故障,用户应自行解决;如用户不能自行解决,则咨询教育城域网网管中心解决。
十二、对于违反上述守则的网络用户,教育主管部门有权停止其使用权,并追究其责任。对违反国家法律者,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。
我校作为福建省永定县教育城域网的用户,保证遵守上述守则,如有违反守则的行为,愿意接受处罚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(责任书一式叁份,网络管理安全员、学校、教育局各存一份,具有相同的法律效果)。
网络管理安全员: (签名) 局长( 签章)
校 长: (签名)
学校名称: (盖章) 永定县教育局(盖章)
二O一O年八月三十一日 |